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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國家疾控局綜合司關于深化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的通知
國衛辦老齡發〔2024〕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民政廳(局)、中醫藥局、疾控局:
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是醫養結合服務的重要方式。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促進醫養結合發展,深化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加強服務供需對接,提高協議合作的規范化、標準化水平,為老年人提供優質、高效的醫養結合服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細化實化協議合作內容
養老機構根據入住老年人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和機構實際情況,主動與醫療衛生機構對接開展協議合作。根據醫療衛生機構資質和能力,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就近就便、服務銜接、共謀發展”的原則,參照《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簽約合作服務指南(試行)》《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文本(參考)》(見附件),協商確定合作內容。
二、確保協議合作**
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規范化,確保**開展服務。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要依法依規開展協議合作,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具備相應資質和能力,養老機構應當進行養老機構備案。提供協議醫療衛生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職業資格。醫療衛生機構依法依規做好醫師多機構執業地點備案等工作。
三、建立基層協議合作機制
以基層為重點,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機制。支持有需求的養老機構對接所在轄區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積極開展協議合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將協議合作的養老機構入住老年人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范圍,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對養老機構中65歲及以上的入住老年人,可探索開展每年一次的集中上門健康體檢,健康體檢結果要及時反饋本人或監護人,并根據體檢結果做好健康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養老機構入住老年人提供上門醫療衛生服務。
四、支持多層次協議合作
因地制宜發展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多層次協議合作,支持有意愿合作的養老機構,主動對接綜合醫院、中醫醫院、??漆t院等機構開展協議合作。鼓勵養老機構優先與周邊的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醫療衛生機構協議合作。醫療衛生機構要充分發揮老年醫學科、康復醫學科等科室作用提供專業服務,吸引社會力量參與。
五、鼓勵發展嵌入式服務
推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延伸服務,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可在協議合作的養老機構內部設立醫療服務站點,依法依規提供嵌入式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在協議合作的養老機構內部設立家庭醫生工作室,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務。
六、探索托管式協議合作
創新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方式,養老機構可探索將內設醫務室、診所等醫療衛生機構托管給協議合作的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運營。在符合各自意愿和明晰權利義務、相關法律責任、糾紛解決方式的基礎上,雙方協商確定托管方式。
各地各部門要協同推進落實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工作。機構間密切配合,提升協議合作服務質量。各地要多渠道、多形式對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開展宣傳,提高社會、行業、老年人及其近親屬的知曉率。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
國家疾控局綜合司
2024年12月2日
《關于深化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國家疾控局綜合司聯合印發《關于深化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是醫養結合服務的重要方式?!吨泄仓醒雵鴦赵宏P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提出“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開展協議合作”。近年來,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民政部等相關部門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出臺政策措施,聯合印發指南,指導醫療衛生機構為簽約養老機構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預約就診、急診急救等服務,切實提升了養老機構入住老年人的醫療服務可及性。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促進醫養結合發展,深化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加強服務供需對接,為老年人提供優質、高效、可及的醫養結合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相關部門印發《通知》,并制定了《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文本(參考)》。
二、主要內容
《通知》從協議合作內容、**、機制、模式等方面提出要求。一是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雙方根據機構資質和服務需求,按照“平等自愿、就近就便、服務銜接、共謀發展”的原則,協商確定合作內容。二是依法依規開展協議合作,并做好醫師多機構執業地點備案等工作。三是建立基層協議合作機制,支持有需求的養老機構對接所在轄區的各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協議合作。四是支持多層次協議合作,支持有意愿合作的養老機構,主動對接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專科醫院等機構開展協議合作,發揮老年醫學科、康復醫學科等科室作用,吸引社會力量參與。五是鼓勵有條件的機構依法依規提供嵌入式服務,在符合各自意愿和明晰權利義務等基礎上,探索托管式協議合作。
需要說明的是,《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文本(參考)》是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制定的參考文本,適用于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開展協議合作,醫療衛生機構與日間照料中心等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協議合作可參考執行。本協議條款為供雙方約定采用或補充約定的提示性條款。
三、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協同推進落實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工作。機構間密切配合,提高協議合作服務質量,切實提升老年人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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